对台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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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科技部做好2015年度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立项工作,加强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备选库建设,现决定组织一批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科技合作项目建议。请你单位根据附件要求,有效发现具备合作潜力的项目并向我办提出项目建议书。
请于2014年4月16日前将经你单位审核盖章的项目建议书纸质文档(一式两份,请勿附带其他材料)报送至中科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请根据相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建议,每个单位限报1项。未纳入科技部推荐项目的将作为我院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备选。
科技部对有关项目建议经分析研究和咨询论证后,将通知填报项目申报书并进行技术论证,通过技术论证的项目将列入专项备选项目库,并作为2015年度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010-68597510
传真:010-6851109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中国科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510室)
邮编:100864
附件: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建议推荐要求
中科院港澳台办
2014年3月25日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 编:100864 Email:cas_en@cas.cn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