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签证采取新措施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年03月12日
据日本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针对签证、入境等事宜采取新的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签证措施
1、暂停日本驻中国(包括香港)及韩国使领馆于3月8日前签发的签证效力(包括一次,数次)。
2、暂停对中国香港(包括BNO护照)及澳门特别行政区,韩国的免签措施。
3、使馆已收取的签证费不可退还。
上述措施自日本时间3月9日起施行,期限暂定为至3月底(该措施期限可能会更改)。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疫措施
要求从中国(除湖北省、浙江省之外。包括港澳地区)及韩国 (除大邱广域市,庆尚北道清道郡、庆山市、安东市、永川市、漆谷郡、义城郡、星州郡、军威郡之外)入境日本的人员,在检疫所所长指定的地点进行为期 14 天的停留观察。
三、入境机场限制
由中国(包括港澳地区)及韩国抵达日本的航班仅限在成田国际机场及关西国际机场降落。
上述措施自日本时间3月9日起施行
目前,申请人仍可申请办理日本签证,具体要求如下:
1、持有湖北省、浙江省所签发的护照申请人,除特殊情况,原则上签证申请不予受理。
2、自3月7日起所有签证申请人必须提交“改订版(2020/03/10)确认书 ”(另附),凡是填写了“去过 ”所提到地区的签证申请将不予受理。
3、延长签证申请审查时间,包括已受理的申请 (除紧急人道案件)。
4、使馆已经受理的签证申请,无需重新提交“确认书”。
特此通知。
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