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
来源: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17日
丹麦签证图例
签证费用:使馆网站自行缴费;短期入境签证费约600元/人,公务护照免签证费
签证时间:因使馆预约的送件时间无法预判,故须尽早递交申请材料。自使馆受理申请之日起,签证办理时间至少需10个工作日,否则使馆拒绝受理
使馆受理申请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 扫指纹时间:每周三、五上午9:00-11:00
特殊属性:D免签
丹麦短期签证
所需材料如下:
1. 任务批件原件;
2. 中、英文照会(见附件1、附件2);
3. 护照(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及护照整本彩色复印件一份(包括封面和所有空白页) (如近五年内赴申根国使馆扫描过指纹,请在该签证页复印件上注明;如扫描过指纹的签证页在旧护照或因私护照上请提供该护照信息页及该签证页复印件);
4. 签证表格一份(包括确认纸及缴费收据)。登录Applyvisa系统(网址:https://applyvisa.um.dk/NVP.App/frontpage),使用邮箱注册账号后,收到激活链接的邮件,点击激活账号,在线填写表格并缴费。一个账号可录入申请数量不限,若多名申请人同时出访,可使用团体功能录入信息。填写信息并完成费用缴纳后,请将生成的确认纸(cover letter)和缴费收据打印,并在确认纸上亲笔中英文签名;
5. 照片两张(白底小二寸彩色六个月内近照);
6. 邀请信;
7. 经济担保(请联系研究所外事开具)(所领导签字);
8. 境外意外及紧急医疗救援保险复印件一份(保险天数:比预计入境日期提前一天,比预计离开日期延后一天);
9. 丹麦签证指纹预约表(未赴申根国使馆扫描指纹或指纹已失效者填写)(见附件3);
10. 机票订单;
11. 旅馆订单;
1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翻译件。
所有材料中涉及的出访时间,请严格保持一致。全部申请材料均需每人一份,请提前按团组人数复印
特别提示:
· 入境丹麦时,需出示护照和境外意外及紧急医疗救援英文保险单原件,否则将被拒绝入境并遣返回国;
· 未在申根国家驻华使领馆采集过指纹或指纹已失效者,须在预约时间前往使馆留取指纹;
· 已在申根国家驻华使领馆采集指纹并获发签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申根签证时,可按免留指纹申请。已留取的指纹信息5年内有效。
签证情况:
※ 过丹麦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6小时者免办签证(公务护照持有者过境丹麦前往其它免签申根国家须申办丹麦过境签证)。请在预订机票时务必向有关航空公司确认是否需要办理过境签证;
※ 过境签证:过境签证24小时有效,超时须凭机票复印件办理入境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