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一次性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2年07月17日
院属京区各单位: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国家统计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于2002年6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调查各种类型企业、事业、行政单位2001年(学校为2000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聘用境外专家的基本信息,建立系统、规范的境外专家数据库。
根据上述要求,请你单位将“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基本情况单位调查表”填好(表格及填表说明请见国际合作局网页:Http://www.casbic.ac.cn )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2年8月12日前寄至我局综合处,同时,将表格发送到综合处电子邮箱:casbic@cashq.ac.cn 。如你单位没有聘用专家,亦请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告我局。
联系:院国际合作局综合处
电话:010-68597244
传真:010-68511095
二ΟΟ二年七月十六日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国家统计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于2002年6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调查各种类型企业、事业、行政单位2001年(学校为2000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聘用境外专家的基本信息,建立系统、规范的境外专家数据库。
根据上述要求,请你单位将“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基本情况单位调查表”填好(表格及填表说明请见国际合作局网页:Http://www.casbic.ac.cn )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2年8月12日前寄至我局综合处,同时,将表格发送到综合处电子邮箱:casbic@cashq.ac.cn 。如你单位没有聘用专家,亦请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告我局。
联系:院国际合作局综合处
电话:010-68597244
传真:010-68511095
二ΟΟ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