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院级协议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组织办法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3年09月23日
科发际函字<2003>496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院领导的有关指示,今后我院的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将“重点发展与欧、美、日、俄等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注意与第三世界和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注重发展与国际一流研究机构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以多种方式引进科学思想、一流人才和先进创新管理。充分利用国际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提升国际竞争与合作能力。重点支持重点研究所、重点实验室、重大与前沿创新项目,支持具有原始创新思想的科学家。注重双边合作与多边交流,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与信誉。促进我院创新水平与效率的跨越发展。”
为了更有效地开展院级协议国际合作,经研究决定, 2004年不再向全院所有单位统一征集协议项目。请有关单位根据以上精神,在历年开展的国际合作工作的基础上,与我局有关部门一起,有选择、有重点地组织和开展院级协议国际合作。
具有明确需求的单位可根据合作国别和地区分别与我局以下部门进行联系,策划协议项目:
亚非拉处 亚洲(中亚除外)、非洲和南美国家
欧亚处 独联体、东欧和中亚国家
美大处 北美和大洋洲国家
国际组织处 国际会议和南南合作
西欧处 欧洲(东欧除外)国家
港澳台处 港澳台地区
请随时注意我局在网页上发布的其他有关通知,并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组织项目。
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院属各单位:
根据院领导的有关指示,今后我院的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将“重点发展与欧、美、日、俄等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注意与第三世界和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注重发展与国际一流研究机构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以多种方式引进科学思想、一流人才和先进创新管理。充分利用国际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提升国际竞争与合作能力。重点支持重点研究所、重点实验室、重大与前沿创新项目,支持具有原始创新思想的科学家。注重双边合作与多边交流,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与信誉。促进我院创新水平与效率的跨越发展。”
为了更有效地开展院级协议国际合作,经研究决定, 2004年不再向全院所有单位统一征集协议项目。请有关单位根据以上精神,在历年开展的国际合作工作的基础上,与我局有关部门一起,有选择、有重点地组织和开展院级协议国际合作。
具有明确需求的单位可根据合作国别和地区分别与我局以下部门进行联系,策划协议项目:
亚非拉处 亚洲(中亚除外)、非洲和南美国家
欧亚处 独联体、东欧和中亚国家
美大处 北美和大洋洲国家
国际组织处 国际会议和南南合作
西欧处 欧洲(东欧除外)国家
港澳台处 港澳台地区
请随时注意我局在网页上发布的其他有关通知,并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组织项目。
二○○三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