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度中国科学院与俄乌白三国科技合作专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6年02月06日
院有关各研究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三国的科技合作,鼓励我院研究所与上述国家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我院自2006年起设立中国科学院与俄乌白三国科技合作专项补助基金。现将申报2006年度专项基金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基金优先支持高技术领域的科技合作,主要资助执行合作项目或合同的下述人员:
1、我院赴上述国家执行合作任务或到相应科研机构短期学习的在职科技人员;
2、上述国家来我院执行合作任务的高级研究人员和技术骨干。
二、资助标准
1、我院赴上述国家执行合作任务或短期学习(限3个月内)人员,月资助标准为1500美元。
2、来我院执行合作任务的上述国家高级研究人员和技术骨干,每月补助12000元人民币。在院停留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根据实际停留天数按比例补助。
三、申请要求
1、申请单位需具备科研项目经费,并已与外方机构签订有效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
2、申请人必须是合作项目的中方负责人,受资助者必须是合作项目的主要实施人员;
3、申请基金需填写《中国科学院与俄乌白三国科技合作专项基金申请书》(附相关背景材料),一式3份,于2月28日前报送国际合作局。
四、基金管理
1、专项基金申请材料送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结果下达到申请单位。
2、项目执行时,凭出国任务批件/接待外宾通知到院机关领取补助经费。
3、合作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需提交执行总结。执行总结将作为今后项目评审的依据。
中国科学院与俄乌白三国科技合作专项基金申请书请在院国际合作局网站(http://www.casbic.ac.cn/Comm/Help/AboutFiles.htm)表格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国际合作局欧洲处 黄赛
电 话:010-68597240
传 真:010-68511095
国际合作局
二○○六年二月五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三国的科技合作,鼓励我院研究所与上述国家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我院自2006年起设立中国科学院与俄乌白三国科技合作专项补助基金。现将申报2006年度专项基金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基金优先支持高技术领域的科技合作,主要资助执行合作项目或合同的下述人员:
1、我院赴上述国家执行合作任务或到相应科研机构短期学习的在职科技人员;
2、上述国家来我院执行合作任务的高级研究人员和技术骨干。
二、资助标准
1、我院赴上述国家执行合作任务或短期学习(限3个月内)人员,月资助标准为1500美元。
2、来我院执行合作任务的上述国家高级研究人员和技术骨干,每月补助12000元人民币。在院停留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根据实际停留天数按比例补助。
三、申请要求
1、申请单位需具备科研项目经费,并已与外方机构签订有效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
2、申请人必须是合作项目的中方负责人,受资助者必须是合作项目的主要实施人员;
3、申请基金需填写《中国科学院与俄乌白三国科技合作专项基金申请书》(附相关背景材料),一式3份,于2月28日前报送国际合作局。
四、基金管理
1、专项基金申请材料送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结果下达到申请单位。
2、项目执行时,凭出国任务批件/接待外宾通知到院机关领取补助经费。
3、合作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需提交执行总结。执行总结将作为今后项目评审的依据。
中国科学院与俄乌白三国科技合作专项基金申请书请在院国际合作局网站(http://www.casbic.ac.cn/Comm/Help/AboutFiles.htm)表格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国际合作局欧洲处 黄赛
电 话:010-68597240
传 真:010-68511095
国际合作局
二○○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