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奥运会期间及前后在北京地区举办国际性会议和活动注意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7年04月30日
院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从严控制2008年奥运会期间及前后在北京地区举办全国性国际性会议和活动的通知》(厅字[2005]19号)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各单位在2008年奥运会期间及前后在北京地区举办国际性会议和活动的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 2008年8月1日至9月23日期间,北京地区不举办与奥运会筹办工作无关的国际性会议和活动;
二、 2008年4月30日至7月31日,严格控制在北京地区举办国际性会议和活动。
请各有关单位在申办、筹办各类国际性会议和活动时,统筹安排、严格把关。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局
2007年4月28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从严控制2008年奥运会期间及前后在北京地区举办全国性国际性会议和活动的通知》(厅字[2005]19号)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各单位在2008年奥运会期间及前后在北京地区举办国际性会议和活动的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 2008年8月1日至9月23日期间,北京地区不举办与奥运会筹办工作无关的国际性会议和活动;
二、 2008年4月30日至7月31日,严格控制在北京地区举办国际性会议和活动。
请各有关单位在申办、筹办各类国际性会议和活动时,统筹安排、严格把关。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局
200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