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协议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7年06月18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掌握近年来我院签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协议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国际合作管理办法,现决定对全院签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协议情况进行一次统计。
现将有关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协议分类
我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协议分为院级协议、部门协议和所级协议三类。
院级协议指中国科学院院领导(包括院长、副院长、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秘书长、副秘书长)签署的协议,以及国际合作局负责人代表中国科学院签署的协议。
部门协议指院机关有关厅、局负责人代表本部门签署的协议。
所级协议指院属单位负责人代表本单位签署的协议。
二、填报部门
院级协议统计表由国际合作局各处室负责填报。
部门协议统计表由院机关各部门负责填报。
所级协议由院属各法人单位负责填报。
三、统计要求
1、院领导以及院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院属法人单位负责人签署、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2007年6月30日仍然有效、具有实质科技或教育合作与交流内容的协议情况均需要填报。
2、协议虽于2007年6月30日之前到期,但按照有关条款自动延期的协议视为有效协议,需要填报。
3、2007年6月30日之前失效且没有自动延期的协议、院属非法人单位签署的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一般性商业合作协议和产品加工合同、外国专家聘用协议或合同,以及其他非科技与教育合作与交流范畴的协议不填报。
4、各单位、各部门按照统一的Excel电子表格式填报协议统计信息。院级协议和部门协议需同时附上协议文本的复印件。
四、统计内容
本次统计的内容包括协议中文名称、协议英文全称、合作国别(或国际、区域组织)、国外合作机构、协议外方签署人及职务、协议中方签署人及其职务、协议签署日期、协议有效期、协议所属领域、协议主要内容(100字以内)、协议执行情况。
如果协议签署方多于两方,请在统计表备注栏填上共同签署协议的其他机构(包括外方其他机构、院内外中方其他单位)。
如果协议到期后自动延长一期,也请在备注栏注明。
五、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填报信息,并于2007年7月15日之前将填好的电子表格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到我局综合计划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协议情况统计表(Excel表格)可从国际合作局网页(www.casbic.ac.cn)下载。
联 系 人:彭颖
联系电话:68597243
电子邮件:pengying@cashq.ac.cn
国际合作局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为全面掌握近年来我院签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协议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国际合作管理办法,现决定对全院签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协议情况进行一次统计。
现将有关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协议分类
我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协议分为院级协议、部门协议和所级协议三类。
院级协议指中国科学院院领导(包括院长、副院长、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秘书长、副秘书长)签署的协议,以及国际合作局负责人代表中国科学院签署的协议。
部门协议指院机关有关厅、局负责人代表本部门签署的协议。
所级协议指院属单位负责人代表本单位签署的协议。
二、填报部门
院级协议统计表由国际合作局各处室负责填报。
部门协议统计表由院机关各部门负责填报。
所级协议由院属各法人单位负责填报。
三、统计要求
1、院领导以及院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院属法人单位负责人签署、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2007年6月30日仍然有效、具有实质科技或教育合作与交流内容的协议情况均需要填报。
2、协议虽于2007年6月30日之前到期,但按照有关条款自动延期的协议视为有效协议,需要填报。
3、2007年6月30日之前失效且没有自动延期的协议、院属非法人单位签署的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一般性商业合作协议和产品加工合同、外国专家聘用协议或合同,以及其他非科技与教育合作与交流范畴的协议不填报。
4、各单位、各部门按照统一的Excel电子表格式填报协议统计信息。院级协议和部门协议需同时附上协议文本的复印件。
四、统计内容
本次统计的内容包括协议中文名称、协议英文全称、合作国别(或国际、区域组织)、国外合作机构、协议外方签署人及职务、协议中方签署人及其职务、协议签署日期、协议有效期、协议所属领域、协议主要内容(100字以内)、协议执行情况。
如果协议签署方多于两方,请在统计表备注栏填上共同签署协议的其他机构(包括外方其他机构、院内外中方其他单位)。
如果协议到期后自动延长一期,也请在备注栏注明。
五、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填报信息,并于2007年7月15日之前将填好的电子表格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到我局综合计划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协议情况统计表(Excel表格)可从国际合作局网页(www.casbic.ac.cn)下载。
联 系 人:彭颖
联系电话:68597243
电子邮件:pengying@cashq.ac.cn
国际合作局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