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第二批中国科学院“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计划”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9年11月12日
院属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科学院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科发际字〔2009〕26号),经专家评审和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同意你单位推荐的中国科学院“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计划”项目立项。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落实计划。为更好地执行该项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于12月1日前上报《中国科学院“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在华工作计划》(附后)。我局将根据上报材料印发由院长签署的专家证书。
二、计划执行结束,及时上报《中国科学院“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计划项目执行报告》(附后)。
三、与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签定工作合同时,可参照“中国科学院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聘用协议范本”。
以上表格可从我局局网(http://www.bic.cas.cn)“国际人才交流计划”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彭颖 电话:68597243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在华工作计划》
2.《中国科学院“外国专家特聘研究员”计划项目执行报告》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