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度我院与台湾地区学术交流活动计划的通知
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院2012年度对台交流工作计划,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报送与台湾地区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各项计划,要求如下:
(一)申请在大陆举办两岸会议。请有关单位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2012年度拟在大陆举办的两岸学术会议计划报送我办。报批内容如附表所示(“海峡两岸会议申请表”)。如需经费支持,请详细说明经费预算(仅资助台湾学者应邀出席学术活动,不含国际旅费)。请各单位按要求准备材料,及时通过院ARP系统“国际合作”模块中的“海峡两岸会议”申报,并请同时报送一份盖所章的纸质材料至院港澳台办。
(二)所级组团赴台参会。请至少提前4个月向我办告知组团赴台方案,要求说明会议名称、赴台时间、地点、组团理由、团组成员情况及会议背景情况等。征得我办口头同意后,方可正式申请赴台立项手续。
(三)邀请台湾地区高层官员和敏感人士来访或参加会议。请至少提前1个月向我办报送台湾学者来访情况,说明被邀请者的基本情况、来访身份、来访目的、起止时间等。经同意后,方可发出邀请。
联系人:港澳台办张松林、李芳芳
联系电话:010-68597281或68597238
传真:010-68511095
E-mail:sl-zhang@cashq.ac.cn,ffli@cashq.ac.cn
院港澳台办
2011年9月2日
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ARP中心联系。
联系人:房丹
联系电话:010-58812010; 13511026551
表格式样:海峡两岸会议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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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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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所属学科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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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席(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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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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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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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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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规模 |
参会总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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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代表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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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方团长信息 |
姓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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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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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举办地点(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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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外事) |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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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 |
是否为系列性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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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院经费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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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费额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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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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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背景情况及申请理由(不得少于300字): | |||||||||
会议经费预算: |
台湾代表名单: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