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相关部门:
为表彰和奖励在国际科技合作中取得实质性成果的外国青年科学家及其院内青年合作者,鼓励青年科学家积极开展长期国际科技合作,院决定设立“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按照《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管理办法》,今年将开展我院2013年度“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 外国青年科学家应具有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在我院研究机构工作过1年以上(含一年)的时间,且申请当年1月1日(含)未满45周岁;
2. 我院青年科学家应属于我院全职在岗科研人员,且申请当年1月1日(含)未满45周岁;
3. 双方在以下某一方面或多方面进行过三年以上的合作研究,并共同取得了优秀的科研成果,且我院所属单位为合作成果的主要持有者之一:
(1)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了科技界公认的、重要的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2)在高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技术进步、发明或转移转化成果。
(3)在公益性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具有重要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4)在我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仪器设备等研制或建造过程中,为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做出重要贡献。
二、申报材料:
1.采取电子版表格与纸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纸版材料:《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推荐表》、《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初审表》和《汇总表》需经国际合作主管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各一份),同时附外国青年科学家的护照复印件等书面材料报送我局,信封上请注明“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
本年度该奖项申报材料首次采用ARP系统报送,系统将从2013年9月16日24:00开通,至2013年10月11日24:00关闭,请各单位申请人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本所ARP国际合作系统在线填写推荐表,提交各级管理部门审核后,将数据上报至院级系统。(注:请各单位国际合作主管及时提醒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在网上填报之前务必部署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补丁包,该补丁从www.arp.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以在国际合作模块中看到“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菜单为准)。
2.所报材料要翔实可靠,数字准确,重点突出。
3.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内容翔实,推荐单位可以就外国青年科学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青年科学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说明;中外青年科学家合作的工作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市、自治区)行业或部门的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的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的附件一同上报。
4.涉及保密的内容请勿在申报材料中列出。
三、申报日期:
纸质版和电子版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11日(纸质版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评审结果的通知
“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的评审结果将由我局正式通知各申报单位。在此之前,请勿告知候选人。颁奖工作具体安排将遵照《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
1.《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推荐表》
2.《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初审表》
3.《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茹志涛
电 话:010-68597580
传 真:010-68511095
Email:casfellowship@cashq.ac.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综合处,100864(请注明:“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
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ARP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佳宜
电 话:010-58812020、68597833;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综合处(请注明:“国际科技合作奖”)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