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和推动中外青年科学家开展实质性国际合作,院决定设立“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按照《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管理办法》,今年将开展我院2015年度“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奖”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 外国青年科学家应具有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且申请当年1月1日(含)未满45周岁;
2. 我院青年科学家应属于我院全职在岗科研人员,且申请当年1月1日(含)未满45周岁;
3. 双方在以下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开展合作研究,并共同取得了优秀的科研成果,且我院所属单位为合作成果的主要持有者之一:
(1)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了科技界公认的、重要的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2)在高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技术进步、发明或转移转化成果。
(3)在公益性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具有重要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4)在我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仪器设备等研制或建造过程中,为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做出重要贡献。
二、申报材料:
1.采取电子版表格与纸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纸版材料:《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推荐表》、《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汇总表》和《初审表》需经国际合作主管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各一份),同时附外国青年科学家的护照复印件等书面材料报送我局,信封上请注明“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
电子版材料:通过ARP系统原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模块进行报送,系统将从2015年9月2日24:00开通,至2015年9月30日12:00关闭,请各单位申请人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本所ARP国际合作系统在线填写推荐表,提交各级管理部门审核后,将数据上报至院级系统。
2.所报材料要翔实可靠,数字准确,重点突出。
3.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内容翔实,推荐单位可以就外国青年科学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青年科学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说明;中外青年科学家合作的工作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市、自治区)行业或部门的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的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的附件一同上报。
4.涉及保密的内容请勿在申报材料中列出。
三、申报日期:
纸质版和电子版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纸质版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评审结果的通知
“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的评审结果将由我局正式通知各申报单位。在此之前,请勿告知候选人。颁奖工作具体安排将遵照《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
1.《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推荐表》
2.《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3.《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国际合作伙伴奖初审表》
联系人:茹志涛 钱甜甜
电 话:010-68597521,68597751
传 真:010-6851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