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局关于征集2017-2019年度中科院-捷克科学院交流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7月07日
院属各科研单位:
为推进我院与捷克的合作关系,加强科研人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我院与捷克科学院决定共同择优支持双边交流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交流合作领域不限。
2.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期。每个项目每年可支持30人/天的互访。
3. 出访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国外接待单位根据院级协议标准提供,往返旅费由出访人员自理。
4. 申请人员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便函(扫描件)、交流项目中/英文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报送中科院国际合作局欧洲处hxlv@ms.xjb.ac.cn 。
5.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前上报,之后概不受理。
捷克相关征集通知请参考:
http://zho.avcr.cz/sd/novinky/hlavni-stranka/news_0008.html
如有项目问题,请咨询欧洲处吕海祥,咨询电话:010-68597582。
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