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度中国科学院与香港地区联合实验室评估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1月19日
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院与香港地区的实质性合作,加强我院与香港地区联合实验室的管理,提高联合实验室整体水平,根据《中国科学院与香港地区联合实验室评估办法(试行)》,我院拟组织实施联合实验室评估工作。此次评估包括自评、初评和复评部分,主要考评与香港合作方开展联合工作的过程、成果及亮点工作,评估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评估的数据采集、证据材料报送工作具体要求由院管理创新与评估研究中心另行通知。
原则上凡我院认可的联合实验室均要求参加此次评估,已签署合作协议、有两年以上合作基础且希望升格为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团队,可自愿报名参加。不参加联合实验室评估及评估未通过的,不再列入我院认可的联合实验室序列。
请各有关单位、联合实验室认真准备并填写报名表(附件1),于2018年2月1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报送至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张光子 010-68597503;gzzhang@cashq.ac.cn
中国科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