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局关于征集2020年中科院-荷兰科研组织联合项目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推动我院与荷兰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双方在相关领域的科研水平,我院与荷兰科研组织(NWO)根据2019年续签的科学合作备忘录,拟每年支持双方研究人员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双边研究合作,资助的研究将与国家发展战略以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等国际倡议保持一致。2020年我院与荷兰科研组织决定在“Green Cities”主题下联合择优支持双边合作项目。中方支持中方的科研人员,荷方支持荷方的科研人员。
中方项目申报要求及说明:
1. 中方申请人须为我院正式职工,具有副研以上职称。
2. 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450万元。
3. 已获得或申请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以及专项基金支持的,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申报。
4. 项目申请人可进入以下网址获取更多信息。
https://www.nwo.nl/en/funding/our-funding-instruments/wotro/merian-fund/cooperation-china-the-netherlands-cas/cooperation-china-the-netherlands-cas.html
5. 中荷双方同时开启项目征集,我院ARP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21日16点(北京时间),荷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21日14点(中欧时间),之后概不受理。申请人向两方提交的申请书需保持一致。
6. 中方申请人通过院ARP国际合作模块中的“对外合作项目”模块填写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在附件中提交申请书英文版(附件1)。请务必在项目名称前用括号标明所申报项目的类别,例如:“(中科院-荷兰科研组织项目)SKA国际科学大数据处理关键技术验证平台研究”。
7. 如有ARP填报问题,请咨询钱田甜,咨询电话:68597751。如有项目问题,请咨询龚海华,咨询电话:68597396。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