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中科院-荷兰科研组织联合项目的通知
院属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院与荷兰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双方在相关领域的科研水平,我院与荷兰科研组织(NWO)根据2019年续签的科学合作备忘录,拟每年支持双方研究人员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双边研究合作,资助的研究将与国家发展战略以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等国际倡议保持一致。2023年我院与荷兰科研组织决定在“Green Water Processes”主题下联合征集并择优支持双边合作项目。中方支持中方的科研人员,荷方支持荷方的科研人员。
请严格按照附件1的征集说明准备申请,中方项目申报要求及说明如下:
1. 中方的两位共同申请人均须为我院正式职工,具有副研以上职称并来自不同院属单位。
2. 中方资助期限为4年,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80万元。
3. 两位共同申请人中任意一人已获得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支持或有双边项目在研课题的,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申报。
中荷双方同时开启项目征集,我院ARP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日16点(北京时间),荷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日14点(中欧时间),之后概不受理。申请人向两方提交的申请书需保持一致。
中方申请人应填写可行性论证报告书,由主申请人登陆新一代ARP系统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国际伙伴计划-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按要求填写。“项目类别”栏中应选择“中科院-荷兰科研组织项目”;项目实施时间建议以年度为单位;并在附件中提交与可行性报告内容一致的申请书英文版(附件2)。相关申请材料有任何差别的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如有ARP填报问题,请咨询钱田甜,咨询电话:68597751;如有项目问题,请咨询房强,咨询电话:68597515。
附件1:The Netherlands (CAS)-call for proposals
附件2:The Netherlands (CAS)-application form
国际合作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