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国际合作局面向院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应聘条件。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合同管理。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驻香港工作副处长(六级职员)岗位(1个),任期3年
岗位职责:派驻中国科学院香港创新研究院(香港创新院)主持财务资产处工作;建立香港创新院财务系统,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香港创新院日常财务运作;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流程;负责汇总并完成符合内地和香港会计准则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
(二)岗位条件
1. 中共党员,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附件1);
2.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应当具有10年及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方法;
3.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4.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5. 具有副处长(六级职员)及以上领导岗位任职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三、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填写《中国科学院机关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2),并在申请表最后“应聘申请人签字”处亲笔签字,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附件3)。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17时(以收到申请表为准)。
(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中国科学院机关岗位竞聘申请表》;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和职员职级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岗位应聘,其中报告10分钟(PPT形式),答辩5分钟。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和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及工作设想。应聘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聘后管理
(一)派驻人员在任期间,占院机关流动编制,不占派出部门编制。任期结束后,原则上仍回派出部门工作,若派出部门无法按派出前岗位安排,实行过渡期政策,过渡期2年。过渡期结束,按所聘岗位兑现待遇和确定任职经历。派出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应对派驻人员予以优先考虑。
(二)执行香港创新研究院各项薪酬福利制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合作局港澳台办 李芳芳
电话:7510 电子信箱:ffli@cashq.ac.cn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