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关于发布2018年中国科学院与香港地区联合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科发函字〔2018〕471 号
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学院与香港地区的实质性合作,促进院属有关单位与香港各大学间的联合实验室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合作双方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重大成果产出,2018年我院组织实施了我院与香港地区联合实验室第五次评估工作。
根据2018年发布的《中国科学院与香港地区联合实验室评估办法(试行)》(科发际字〔2018〕12号),通过“优势互补性”、“可持续发展性”、“联合活动及成效”、“人才培养与交流”及 “社会影响力”(加分项)等5个维度的指标,对各联合实验室2013—2017年开展的联合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本次共有30个联合实验室参评,包括21个已有联合实验室和9个新参评联合实验室。本次联合实验室评估强调联合、突出管理,引入内地和香港专家联合评议机制,采取自评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评估情况,经中国科学院院长办公会审定,现就评估结果通知如下:
一、评估结果
高密度电子封装材料与器件联合实验室等4个实验室为优秀类联合重点实验室。
多媒体技术联合实验室等8个实验室为良好类联合实验室。
机器人学联合实验室等5个实验室为合格类联合实验室。
9个新参评联合实验室中,中子散射科学技术联合实验室等5个实验室通过评估,成为新增联合实验室;大气科学联合实验室等4个联合实验室未通过评估。大空间建筑火灾安全与技术联合研究中心未参加评估。根据《中国科学院与香港地区联合实验室评估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未参评联合实验室和不合格类联合实验室将不再列入中科院认可的联合实验室序列。
二、中科院将对上述优秀类和良好类联合实验室给予连续五年的稳定经费支持,将5个新增联合实验室纳入中科院认可的联合实验室序列。中科院与香港地区联合实验室总数仍是22个。
三、为确保联合实验室健康稳定发展,切实推进长期互利实质性合作,获得中科院认可的联合实验室在申请“中国科学院与香港裘槎基金联合实验室资助计划”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予以支持。
四、请各联合实验室和所属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切实加强联合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整体合作水平,充分发挥平台作用,积极推动内地与香港的科技合作。
中国科学院
2018年10月16日